民企经济效率高于国企,可能承担起“保增长”的责任
上海财经大学近日推出的500强企业竞争力指数报告称,500强企业中,虽然民企在绝对数量及经济总量上要明显低于国企,但从经济效益和效率上来说,民企则普遍优于国企。从500强企业的盈利水平看,其中316家国企的收入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分别为5.67%、1.75%,显著低于184家民企的6.05%和3.63%,尤其国企的资产利润率还不足民企的一半。
天则经济研究所也曾发表报告称,考虑到土地、融资和资源等成本较低,2001年~2008年,国有企业实际上没有实现利润,表面上数万亿的利润主要是因为国企在享受着种种政策优惠。
总体而言,民企比国企更会赚钱。所以追求利润、创造GDP的责任,可以由民企来承担;而国有企业应该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,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,“民进国退”才是正理。
国企应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,回归公共服务
从所有权归属来看,国企应该是为全体国民服务,这就决定了,它的价值未必要通过盈利来实现,当它不以盈利为目的、为全民提供成本价的产品和服务的时候,就是在为全民创造利益。
所以国企存在的意义不同于一般企业,它应该是以公共服务为优先,而不是追逐利益。基于这种特殊职能,国企应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,只存在于民企不愿进入的行业、无力进入的行业以及由于涉及到国家安全、国防安全等因素不能向民企开放的行业,成为民企的辅助与补充。深圳大赢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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